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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创新发展 做好人大工作
时间:2020-08-18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盛夏时节,万物并秀。在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果,在防汛抗洪取得阶段性胜利的重要时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这次专题调研,既给我们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又畅通了问题建议的反映渠道,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对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视支持。下面,结合黄州区人大工作实际作如下发言: 一、我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主要作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和上级人大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力推动黄州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186名区级代表参加全市集中学习活动,举办了新任职区乡人大工作者集中学习培训班。系统开展《宪法》知识培训,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观看全省人大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宪法全面实施”专题讲座,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作《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专题讲座,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省市区乡四级代表参加学习。开展黄冈市地方性法规培训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部地方性法规,区四大家领导交流学习体会,并列出问题清单进行整改落实。区委重视支持。区委常委会每年两次听取人大汇报,专题研究人大系统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区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等6份文件,区委办转发区人大常委会文件20余份,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调研人大工作。严守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围绕区委讨论研究的重大事项开展专题调研12次,确保区委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共同意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惠及民生重点工程,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区委意见,开展专题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支持“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全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余人次,确保区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向区委提交请示报告100多份,保证了人大工作在区委领导下正确开展。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全程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联防联控工作,全员投入社区包保、小区封控、物资配送活动,全面落实知识宣传、人员排查、个人防护措施,全力支持招商引资、争资立项、服务企业工作,为打赢黄州保卫战做出了人大贡献。 二是坚持依法监督,推动“一府两院”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监督支持有机结合,与“一府两院”同频共振。强化法律监督。创新推出行政执法效能评价活动,连续三年共对15家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和执法评价,促进部门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近年来对50多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保障法律法规在黄州有效实施。定期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进行工作视察,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案件执行、治安维稳等开展调研。重点调研《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现场观摩扫黑案件审判,支持扫黑除恶向纵深掘进。强化工作监督。创新推出《监督专报》,将调研结果以《监督专报》形式提交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后交相关部门办理落实。《监督专报》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城乡供水同质同价同服务一体化建设,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三年计划两年完成。近年来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改革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近百次,有力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今年根据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专题调研企业复工复产、灾后生产自救情况,全力支持疫后重振、灾后重建。强化跟踪监督。长期关注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实事,跟踪监督改造工程实施,2019年区政府筹措8725万元,完成46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逐步解决城市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和安全隐患多等民生欠帐。探索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活动,采取部门工作鉴定、分管领导评价、个人述职报告、代表实地调研、常委会测评的方式,连续三年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负责人进行任后监督,促进履职尽责。 三是坚持科学决策,助推重大事项启动落实。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实施意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关于批准建设叶路洲国家生态农业园区的决议》《关于批准黄州区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决议》《关于推进全区农村污水治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规范管理的决议》《关于系统推进市区殡葬改革的决定》等23件决议决定。并在两次人代会上根据代表议案,作出了《关于推进幸福水库区域生态修复治理的决议》《关于开展城乡垃圾分类处理的决议》。区人大常委会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促进重大事项启动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组织专班全程督办幸福水库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城乡垃圾分类治理,促进环库公路迅速开工建设,周边环境有效改善,推动城乡垃圾分类试点工程启动,高标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组织开展“问污水”三年行动,助推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和“厕所革命”全面开展,黄州区被评为全国“厕所革命”典型案例示范区。 四是坚持代表主体,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健全“双联”机制,制定《黄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办法》,明确每名委员联系2名以上代表,指导学习、督促履职。命名8家“人大代表创业基地”,带动周边近千名群众创业就业。创新代表活动,推出“人大代表见面日”活动,区乡两级代表按照“月访、季议、年评”方式,定期回选区、见群众、问意愿。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城乡垃圾分类等主题的“人大代表见面日”活动12次,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路口群众反映杨凌港长年淤塞,周边8000群众和8000亩耕地、2000亩水产养殖严重缺水,区人大常委会现场督办,治理工程迅速开工。“人大代表见面日”活动已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的“黄州品牌”,《人民日报》《人民代表报》《湖北日报》报道。全面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省市区乡四级代表全员参加,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出积极贡献。办好代表建议,出台《黄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实施办法》。区委每年对建议反映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决策,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打好集中督办、领衔督办、现场督办“组合拳”,区政府办理建议有领导、有专班、有督办。建议办结率达到95%以上,保证了“群众说了不白说,代表提出了不白提”。2019年创新开展“面对面”办理代表建议活动,聚焦代表建议、审议意见、《监督专报》反映的学前教育等5件民生实事,面对面向区政府及承办部门询问,部门负责人当面说明、现场回答、作出承诺,督办效果明显。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根据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打造高标准履职平台。按照“三好五有”标准建设制度规范化、设施标准化、使用高效化代表之家8个、代表小组活动站33个,指导企业家代表设立联络站10个。深化乡镇街道人大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关精神,认真执行《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在全市率先启动和全面实现乡镇街道人大专职化配备。选配33名政治品德好、文化层次高、工作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街道人大,配齐了乡镇街道人大副主席、副主任和兼职办公室主任。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平均年龄40岁,大学学历占75%。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全部列席同级党委会议,人大主席团中同级党委委员占61.4%。乡镇街道人大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出台作风建设“二十条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从坚持基本原则、规范活动程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审议质量、深入调查研究、严肃会风会纪六个方面明确20条具体规定,有力促进全区人大系统作风转变。 二、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不力的问题。部分承办部门在办理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时,或多或少缺乏依法行政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认为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是走形式的“一纸空文”,没有严肃对待,导致办理进度慢、办理效果差、落实不力。对限期提交的办理落实报告,也满足于“文来文往”,没有实质性内容,造成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与办理落实情况脱节,达不到应有效果。 二是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不到位的问题。近年来,各地加大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切实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但在少数个案建议办理上还存在着“重解释、轻解决”“代表被满意、群众空欢喜”现象,导致承办部门对代表和群众的承诺变成“空头支票”。特别是对于一些解决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问题,需要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办理的建议,部分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不积极面对、主动担责,而是相互推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是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素质不高的问题。基层人大机关干部配备存在专职化不足、专业化欠缺、老龄化突出的问题。以区人大常委会为例,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配备占比仅为45%,相关委室无法律、财政预算等专业人员,机关50岁以上人员占60%,没有30岁以下年轻干部,人员结构断层。部分代表理论水平、法治意识、文化层次方面存在短板,对人大知识掌握不够,履职能力欠缺。同时,“二线思想”依然存在,形式主义未有效杜绝。 三、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需要各级党委和上级人大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之机,提三点建议。 一要强化检查督办。希望省委、市委和省、市人大机关加强面向基层的检查督办,为基层人大营造良好的履职环境。针对基层落实决议决定、办理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制度化的检查督办办法,督促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落实决议决定、办理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并及时将办理落实情况向人大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二要加强培训学习。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面向基层人大举办培训学习活动,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进行轮训。省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举办专题培训活动,重点培训基层对应委室人员,指导基层提高专业水平。省市区各级要突出重点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制定系统性、全面性、专业性的培训计划,促进代表能力水平提升。 三要突出创新发展。要把创新发展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优化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健全和完善基层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丰富代表活动载体,确保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同时,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湖北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并出台系列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促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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