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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1-01-22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2021年1月20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审判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两个更大”发展追求,着力做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黄冈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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