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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五要”增强工作评议实效

时间:2014-09-19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开展工作评议是法律法规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有效途径实践中,要不断总结、规范和完善评议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作评议促进工作、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

思想认识要深化。要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开展工作评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教育引导被评议部门站在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工作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深刻认识开展工作评议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监督工作的一种具体形式,它既是对部门工作的监督,也是对班子的监督;既是对事的监督,也是对人的任后监督;既是对工作过程的监督,也是对工作结果的监督。要深刻认识开展工作评议是畅通民意、推进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听取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被评议部门找出依法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基层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使被评议部门工作更好地顺民心、合民意。要深刻认识开展工作评议是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具体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工作评议,抓住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和措施,支持、帮助、促进被评议部门对照自身找问题,对照问题抓整改,促进被评部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责任要落实。搞好评议工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督促政府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加强对所分管被评部门评议工作的指导、督办、协调等工作,为工作评议把握方向。要督促被评部门把工作评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组建专班具体抓;要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要督促基层人大代表组认真、有效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依法积极参与评议工作,要深入到选民中去,广泛听取选民意见,充分表达选民意愿,为搞好评议工作提供第一手素材。

组织纪律要严明。评议工作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督促评议工作专班强化组织纪律,对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评议过程涉及的有关满意度民主测评,一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不得在调查报告中故意隐瞒被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得擅自将评议专班集体讨论的意见外传。要强化廉政纪律,严格要求评议工作专班不得接受被评对象的馈赠和吃请,坚持做到清正廉洁,确保评议工作健康进行;受评部门和个人不准拉票,不搞请吃,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干扰评议工作的正常进行,集中精力完成目标任务,实实在在取信于民。

各项工作要统筹。要引导被评议部门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好评议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把评议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做到以评议促进中心工作,以搞好中心工作来接受工作评议。要引导被评议部门正确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把评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有序进行。要引导评议工作专班正确处理好与被评部门的关系,根据评议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共同商订具体的工作安排,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形成合力,共同把评议工作做好。

舆论氛围要浓厚。良好的舆论氛围,是做好评议工作的前提。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宣传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全面报道评议工作进展、评议效果及社会反映等情况。指导新闻宣传部门把评议的宣传报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宣传报道评议的重点和亮点,对评议活动进行跟踪系列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既要监督评议对象,又要监督评议者。要督促指导被评议部门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介,自始至终抓好评议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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