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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乡镇人大条例规范乡镇人大工作

时间:2017-01-04  来源:  作者: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24次常委会通过的《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今后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重要的法律依据。

   一、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自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人民群众对人大的期望越来越高,对人大工作更加关注,同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乡镇人大是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对于负责和处理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人大工作者来说,首要任务要深入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实施的《条例》,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髓,在融会贯通、灵活应用、贯彻落实上下工夫,进一步激活和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将贯彻执行好《条例》作为依法履职、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主要抓手,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增强坚定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同级政府改进工作、依法行政,推进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二、准确定位把握规律,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乡镇人大是同级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好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尤为重要。人大主席要在角色扮演、工作定位、作用发挥上适应新形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掌握乡镇人大工作新规律,准确定位,保证乡镇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向前发展。

   在认识上下功夫。思想认识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前提。乡镇人大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人大主席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上来,统一到全市“四个大别山”建设、“双强双兴”战略重点上来,统一到市委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服从服务于全党和本乡镇工作大局上来,统一到推进基层民主政权建设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用发展的眼光重新认识人大工作,用全新的理念重新审视人大工作,用灵活的方式激活人大工作,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在依法上下功夫。坚持依法办事和坚持党的领导是辩证统一的。乡镇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这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首要条件,也是根本保证。人大主席既要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办事,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多向党委请示汇报,多征求意见,得到重视与支持。多同政府联系沟通,多反映代表呼声,架起人大与政府的爱民促发展连心桥,协调政府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事情。

   在规范上下功夫。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程序规范为抓手,明确乡镇人大的规定动作,把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当前和今后,要努力实现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乡镇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乡镇人大人事选举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履职及闭会期间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及闭会期间工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小组工作、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行为、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工作和乡镇人大自身建设等十个方面的规范化。

   在提能上下功夫。提高履职能力的关键在于强化学习。人大主席必须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常态,一种历史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始终做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的模范,既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最新理论成果,也要学习宪法、法律、人大程序和业务知识及人大工作最新理论成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陶冶情操、铸就人品、提高能力的良方药剂,转化为丰富工作阅历和实践经验的催化剂,使人大作出的每一个决议、审议的每一项工作报告、开展的每一次执法检查、开展的每一项工作评议都符合法律要求,符合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

   三、着力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条例》的实施,为乡镇人大工作者提供了有用的法律依据,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条例》规定,乡镇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职责非常明确。闭会期间着重要抓好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积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配合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各项工作等五项工作。乡镇人大工作要认真谋划,通盘考虑,创新方式方法,与同级党委政府工作结合起来,连为一体,相互搭台,定“一个调”,念“一本经”,唱“一台戏”,探索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提升工作水平。

   学习培训强素质。在坚持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培训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履职培训的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地激活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新机制,搭建联动平台,形成互动培训局面,实现培训成果共享,进一步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将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与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有机结合,在专题培训人大代表履职知识时,插入相关的政治、经济、农业科技等知识,组织代表经常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既可补充代表知识营养,又可拓宽代表集中了解群众诉求渠道。同时,建立本区域各级代表异地之间、城乡之间、乡镇之间、代表小组之间互动学习交流机制,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保障履职搭平台。按照新时期人大工作新要求,着力构建符合科学发展的代表履职新机制、新保障措施、新活动载体、新宣传模式,将代表履职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按照“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思路,探索建立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履职信息反馈、代表履职评价等三项制度;积极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代表进社区”“百名代表进千家”(1名代表就近就地走访10户以上家庭)等活动;加大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力度,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督办的代表意见建议与乡镇人大督办的代表意见建议结合起来,适时组织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调查视察,督促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

   加强监督抓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对乡镇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按照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是否符合党的决策部署、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等三个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改正,对违反原则的坚决予以废除。按照“加强联系、集中交流、推广经验、共同提高”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工作交流座谈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乡镇人大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走访、研究探讨、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异地学习交流考察等方式,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与乡镇人大联系力度,帮助乡镇人大梳理工作,总结提炼亮点和特色,通过新闻媒体积极推介宣传。

   (作者:  梅守福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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